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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上海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18 08:42:16

版权是国家法律基于作品原作者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声明作品的真实归属,防治他人恶意盗用。很多人问:上海版权和上海著作权一样吗?如何申请版权登记?申请上海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

一、版权(著作权)的产生在我国,版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一经完成,作者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当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常常遇到举证困难,因此各国均鼓励作者对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今后的行政救济和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同时,作者在进行版权贸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这样的权利证明文件来方便与另一方签订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版权登记机关主要有哪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二、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原创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进行?著作权登记步骤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没有版权的官方登记制度,但是中国提供了版权的备案制度。为作品申请版权备案,通常需要提交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作品的样本、作品说明书。一般1-2个月内即办理完成,收到备案证书。如果遇到版权纠分,版权备案证书可以作为你享有版权的初步证据。  与其他知识产权不同,版权注册是一种自动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不申请版权注册。原则上说,只要作品创作完成,版权是自动产生的。

当然如果遇到纠纷,你还是要拿出证据,证明这件作品是由你创作的,以及说明作品的创作过程。所以创作作品时,作好相关的记录很重要。同时为了帮助保护你的版权作品,最好在作品上注明标志、版权所有者名称、作品创作完成日期,这有助于证明你拥有该作品的版权,也方便他人与你洽谈版权使用或合作事宜。  著作权登记步骤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做样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包含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且作者必须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民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所学知识,进行多种形式的创作,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但文艺作品的增加和传播速度的加快,令版权侵权行为越来越多,虽然国家花大力气进行了侵权整顿,但只能暂时控制这样的行为。想要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最好还是按照正规程序,进行相应的版权登记。 

依照中国法律规定,版权在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虽然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发生版权纠纷时,版权登记证明文件可作为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而不同的创作,也由不同的行政部门分管: 

1、计算机软件,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 

2、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由省级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

3、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可以选择在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登记备案,也可选择在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如数字指纹、数字水印技术、反盗载技术、融合可信时间戳技术、公证邮箱等)等可信赖的大众版权认证中心存证。 

可登记保护的作品类型: 

1、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速记记录、数字游戏等)

2、口语作品(讲课、演说、布道等) 

3、音乐作品 

4、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 

5、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 

6、美术作品(绘画、书法、版画、雕塑、雕刻等) 

7、实用美术作品(产品包装设计等) 

8、建筑艺术作品 

9、摄影艺术及电影作品 

10、与地理、地形、建筑、科学技术有关的示意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 

这些作品的记录形式也并不限制,同时也会根据记载信息的形式进行及时更新。由此可见,能够申请版权保护的创作品类型十分多样,由于版权与专利权相辅相成的关系,为自己的作品申请相应版权保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创作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从作者方面看,他是指作者对其依法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从使用方面看,他是指抄录,复制以及其他使用作品的权利。 

9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互连网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得到快速发展,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不断夸大和深化。随着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一个利益巨大的经济部门,传统的希望将其对传统作品的权利自然延伸到网络上,网络上的既得利益者则希望网络上的权益能得到传统著作权的扩大保护。网络著作权的纠纷也随之而起,大量出现。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

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后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限的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从而在立法上明确了这一权利;

第二层是指网上数字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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