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上海版权登记过程中常见问题解析

上海版权登记过程中常见问题解析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04 08:36:29

上海版权登记的有效期是多久?版权保护期限,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作品始终没有发表的,自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上海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的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还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软件相关登记准备的材料1、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件,注意千万不要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该为原件。2、软件(程序、文档)鉴别材料(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若不足60页就要全部提交。(2)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进行版权登记有什么好处?版权登记是一种自愿性质的登记,由著作权人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机构经初步审核合格后,依法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登记证书。该登记证书是著作权人对所登记的作品合法享有著作权的证明,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予以承认。作品著作权登记是著作权人主动寻求法律保护的第一步,有利于司法方式、行政方式对于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

关于版权转让,程序和规定都要了解好

版权转让能将版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版权转让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有偿出让等。版权的有偿转让是版权交易的基本内容,在中国又称“卖版权”。版权转让可以是版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版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在版权保护期中某一段时间内转让,也可以是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的转让。全部版权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有偿转让,在中国又称“版权卖绝”。

一、版权转让的相关程序(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审定,核准后刊登于《商标公告》,并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转让即告完成。

二、版权转让的规定转让软件版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订立转让软件版权合同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版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著作权争议处理方法?劳动争议是一种劳动权。一般来说,常见的著作权争议如下:

1.同一主题作品的所有权之争。

2.行使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与行使所有权的作品的所有者之间的纠纷。

3.著作权关于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争议。

4.自传体文学作品所有权之争。

6.编辑工作中的著作权纠纷。

7.为他人撰写的报告和演讲的著作权所有权争议。

8.艺术作品著作权所有权之争。

9.卖方侵权纠纷。

11.出版单位与作者之间的纠纷等。对于这些争议的事项和问题,你可以来文卓的作品纸网。著作权如何处理侵权纠纷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可分为以下步骤:1.原告作品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著作权的产生采用自动保护的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著作权即产生。

因此,与专利和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不同,著作权侵权还涉及权利的有效性。在生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属于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范围;有独创性;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复制。只要不满足任何条件,原告的作品将不受著作权法律的保护。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没有侵权。如果原告的作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法律的保护。

2.被告侵权作品及被告用法分析以下两个标准可用于分析被指控的侵权作品:第一,"接触",即接触先前作品的机会;另一个是“基本相似”,即应该被著作权保护的部分基本相似。其中,后者是鉴定的重点。当确定原作品和被告作品是否“实质上相似”时,我们应该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比较,以确定它们是否实质上相似。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也有成功的案例来判定原作品与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的相似之处。

例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确认被告作品的独创性,即否认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之间的实质性相似性,并不构成侵权。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品的行为,那么就有必要分析被告的使用方式。相关知识产权法对“使用”有不同的含义。例如,在专利法中,它指的是“实施”,即向行业申请专利并按照说明书制造相同的产品或使用相同的方法;相比之下,在著作权方法中,它指的是“复制”,即通过打印或复印将作品复制成一份或多份。当一件物品(如实用艺术品或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应特别注意“实施”和“复制”之间的区别,这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至于“复制”,这是使用作品的最常见方式,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第52条第2款,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建造和生产工业产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因此,在我国,以立体形式复制平面作品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犯。

版权有着侵权行为的状态下,属于违法行为,并且为他人造成损失的,也会受到相关的处罚,还需要有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面临着诸多的处罚,关于版权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小编这里为您进行分享,让您了解清楚。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一旦出现版权侵权的行为,那么有着主观的过错,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被认定侵权行为的状态下,那么也需要面临一定的赔偿。


 

版权所有: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