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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影视作品版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30 08:08:00

现在的网络越来越发达,各大短视频平台的兴起以及各大网红的出现,在这个特殊时刻都是带来了很多欢声笑语的。8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短视频著作权案件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短视频著作权案件审判情况通报》,就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侵权行为主体如何认定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划分和承担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点这里免费咨询,让专业老师判定你的短视频是否侵权!

自从短视频平台崛起后,版权问题就一直存在。各平台用户随意转载、剪辑、抄袭或未经许可擅自传播短视频作品,很多短视频作品甚至使用相似的故事、创意和拍摄手法。因为短视频“短”,所以许多短视频“生产者”并不觉得这样作有什么问题,也没有形成版权意识,甚至出现了一种专业的短视频运营者,即所谓的“搬运工”。在短视频野蛮生长的初期,曾经流行过一句话--“我们不生产内容,我们只做内容的搬运工”。无数的短视频“搬运工”应运而生,活跃于各大短视频平台,有的搬运视频号甚至成为了网红。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短视频的分类及侵权类型。

一、短视频的分类

从制作方式和内容来看,短视频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相关人员或商业主体自行拍摄并制作的短视频。

第二类,相关人员或商业主体从电视节目、影视剧等视听作品中直接截取相关片段形成的短视频。第三类,相关人员或商业主体对影视剧等视听作品进行剪辑,并增加其他新的元素组合编辑而成的短视频,如使用视听作品的背景音乐、视频片段等。

相比较而言,第三类短视频因其存在后期加工制作的因素而大大提高了传播热度,比如戏仿类短视频,就是通过对原视听作品素材进行重新剪辑和配音,组合成新的情节;或选取作品的核心内容和故事主线情节,利用原视听作品素材加工成精简版,并融入一定的解说或评论,比如近期再次引发诉讼争议的电影解说类短视频。

二、短视频侵权类型

第一种类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短视频作为商业广告在互联网上传播。

第二种类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影视作品或者用户自行上传的视频进行剪切或加工整合形成短视频。

第三种类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短视频中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

第四种类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他类型的作品改编成短视频。

三、短视频的法律属性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作品”所下的定义是:“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可见,要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需要具备如下四个要件:作品须为人类的智力成果;作品须是可被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作品须是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的成果;作品须有独创性。其中,判断的核心要素就是独创性。

四、涉短视频著作权侵权主体和责任的认定

就短视频而言,其行为主体大概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短视频的制作者、网络主播和播放平台。制作者和播放平台的定义相对清晰。网络主播则是因网络播放平台的繁荣而诞生的一个新职业,主要是指在互联网节目或者活动中,负责参与一系列策划、编辑、表演、观众互动等事务,并由本人担当主持的工作者。

如果短视频的内容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制作者应作为责任主体在审判实务中承担责任,这一点没有争议。然而,网络主播在其播放的视频中如果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应如何在其与短视频播放平台之间进行责任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平台经营者的性质及其与主播的关系来确定二者的责任分配。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注意区分播放平台与主播构成分工合作以及播放平台仅作为技术服务提供者两种情形。如果属于前者,则平台与主播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属于后者,则需要审查被侵权人是否向平台发送过有效的通知。

五、短视频“合理使用”的认定

由于我国《著作权法》不仅承担着保护著作权的使命,同时也担负着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的职责,因此,《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对著作权进行了限制,规定了“合理使用”的十二种具体情况。符合合理使用要件的,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即可使用他人作品。短视频中涉及的很多素材,在涉及他人作品的情况下,同样需要考虑是否构成“合理使用”。认定合理使用,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并综合使用情况来判断,原则上不得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是什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指软件的开发商或其他业主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享有的专有权。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件(说明书、流程图、程序、用户手册等)。)将从软件完成或部分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权利。著作权受保护的知识软件必须由开发人员独立开发,也就是说,它必须是原创的,同时,它必须固定在有形的物体上,而不是存在于开发人员的头脑中。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个例外,因为获得的著作权版本不需要单独确认,这就是“自动保护”的原则。软件登记权利之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发展权、使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软件著作权是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的总称,具体分为作品的人身权和作品的财产权。在这两种情况下,具体分为一些权利,其中权利软件著作权包括,权利软件著作权包括:

(1)软件作品的个人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开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并在软件上签名的权利;

3.修改的权利,即增加或删减软件,或改变指令和语句的顺序。

(2)软件工程产权:

1。独家使用权。它具体包括:(1)复制权,即制作一份或多份软件的权利;(2)发行权,即通过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1份以上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3)租赁权,即许可他人有偿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租金的主体;(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权利,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5)翻译权,即将原文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自然语言的权利;(六)其他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2.使用许可,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允许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软件著作权,应签订许可合同。使用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或非独占许可。如果没有合同或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其为排他性许可,则许可权利应被视为非排他性权利。

3.转让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

识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方法有哪些?识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方法有哪些?软件在创建后有一个自然的版权,但是如果你想真正保护你自己的软件,最好及时进行软件著作权中的登记,那么识别软件著作权的方法是什么呢?这篇文章将为你揭示。识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方法有哪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这个软件的开发者。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是谁?根据相关规定,如无相反证明,软件上签署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开发商。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二是软件著作权的合作开发。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应当在合作开发者签订的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1)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单独使用,开发者可以对彼此开发的部分独立行使著作权权利,但行使著作权权利时,不得侵犯著作权的整体权利;2)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单独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合作开发各方共享;共同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由开发商协商行使。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行使其著作权权利(转让权除外),但所得收入应在著作权人之间合理分配。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委员会开发。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确定或确定不明确,计算机软件中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4.管理局开发的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中指定的人享有。没有明确规定的,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并行使其权利。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发展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软件中的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和行使:1)软件是为自己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发展目标而发展的;2)软件的发展是从事自己工作活动的可预见结果或自然结果;3)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特殊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开发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虽然自然人是发展软件的具体行为人,但软件中的著作权仍不归自然人所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给予自然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6.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果著作权属于自然人,自然人死亡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保护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根据继承法获得著作权的保护;自然人也可以通过礼品合同获得著作权积分。因变更、合并或者分立而承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其著作权。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从质押、破产清算等渠道获得著作权2。

七、以上第六项如无合法持有人,其著作权享受和使用。

软件上海版权登记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怎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大致有5步:第一步是填表,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会生成受理号,您需要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并盖章或者签字。第二步是提交书面材料,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盖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前30页和后30页如果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以及权属证明材料。第三步是受理,著作权登记文件初步审查通过后,版权保护中心会受理,根据目前的政策,国家是免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费用的。第四部是审查,版权保护中心会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第五步是领取证书,审查通过后大概需要30到60日的时间,您就可以领取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流程是怎么样的1、可以先判断产品、软件是否具备软件著作登记的权利。2、如果符合可以进行网上注册(1-3个工作日左右)。3、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2-5个工作日)。4、受理通知书(当天即可获得完成)。5、著作权登记证(30-40个工作日)。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有哪些1、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著作权又叫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那么著作权包含哪些内容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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