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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影视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2 08:48:32

双软认证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双软认证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双软认证第1步:软件著作权登记。注: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统一在北京国家版权中心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1、填写采集卡2、著作权人身份证明(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

(二)双软认证第2步:软件评测(1)软件安装光盘(2)软件测试委托书及软件功能列表。

(三)双软认证第3步:双软认证在当地软件行业协会办理。

软件企业认证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上一年度12月份)3、软件收入发票及发票对应的合同(软件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35%以上,其中一半为自主研发的软件)4、科研费用明细账(软件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8%以上)5、大专以上人员名单信息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双软认证的好处

(一)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3%)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二)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2011年1月1号以后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优惠照顾。

(四)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五)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按规定的不同条件分别实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即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或五免五减半(即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的基础上,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继续实施2011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的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三、双软认证的具体内容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

(二)软件检测(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

(三)软件产品登记(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软件销售前必须进行登记);

(四)软件企业认证(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应当具备的资质)。

关于美术著作权你了解多少?

美术作品的定义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包括纯美术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美术作品人身权和美术作品财产权。

1、美术作品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美术作品著作权申请条件美术作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一是要有特定的内容,二是要有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特定内容为实质要件,表达方式则为形式要件,二者缺一即不成其为美术作品。美术作品除必须具备上述两个要素外,还必须具有独创性。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未对独创性进行任何解释和说明,同时学术界对独创性的理解尚不统一,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对作品独创性的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自己不能判定的话,可以找像知产这种专业机构去认定下。

美术作品侵权的认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侵权案件可较直接的通过对证据的认定加以解决,在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类侵权案件,即典型的需要对双方的作品进行对比来认定被控侵权人是否有剽窃行为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论述。美术著作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定。

1、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

2、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

3、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

4、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识等。

复制品侵权如何担责?

一、复制品出版、制作、发行、出租需得到合法授权

《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著作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

二、复制品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发行者、出租者如何担责?

《著作权法》第47条、第48条规定,侵权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著作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复制品出版、制作、发行、出租需得到合法授权。复制品侵权的,侵权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软件著作权转让时间是多久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时间是多久

所谓软件著作权转让,即申请人以受让的形式获得该软件著作权,具体办理类似新申请。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办理转让的同时还需要先查询,查询10个工作日,发放证书30个工作日,不包含补正期限。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转让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两种。软件著作权的全部转让,是开发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将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偿全部转移给他人使用。软件著作权的部分转让,是开发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只将一种或几种方式使用软件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人在使用作品时,超出合同约定转让的使用方式,必须征得开发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许可。软件著作权中开发者的精神权利是不能转让的。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三、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

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

2、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

3、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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