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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美术著作权办理过程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0 08:08:29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最新的上海版权登记的相关材料都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7、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材料:可参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著作权侵犯_侵犯著作权的处罚

一、法律处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2.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行政处罚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版权管理机关可以受理涉及数十种侵权行为的案件,并做出行政处罚。受理案件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投诉,也可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或主动对市场的侵权事实进行查处,对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种类有以下几种: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3.罚款;4.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版权管理机关可根据侵权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即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大小,决定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处罚。

如何理解摊余成本?1.摊余成本概念:

(一)摊销成本概念的标准定义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提出了“摊销成本”的概念,并通过定量计算给出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负债))的定义。金融资产(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金融资产(负债)经以下调整后的初始确认金额的结果:

1.扣除收回或偿还的本金;

2.用实际利率法对初始确认金额和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金额进行加减;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即摊销成本=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偿还的本金加上累计摊销金额-发生的减值损失。其中,第二次调整金额的累计摊销额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是指根据实际利率计算金融资产(负债)摊余成本和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用于将金融资产(负债)在预期期限或适用的较短期限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金融资产(负债)当前账面价值的利率。

(2)摊余成本和账面价值摊余成本的概念适用于金融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并与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以实际利率法摊销相关。摊余成本的概念延伸至已摊余金融资产(负债)的计量。根据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的定义,金融资产(负债)的摊余成本等于其在定义“流动”时的账面价值。事实上,在金融资产(负债)存在期间,其摊销成本等于其账面价值。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对于所有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扣除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例,“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按照“成本”、“利息调整”和“应计利息”进行详细核算。收购时,公允价值及相关交易成本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但不包括已达到付息期但尚未收回的利息。投资的面值记入“面值”子账户,初始确认金额与面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利息调整”子账户。此时,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未来现金流对当前账面价值的折现率,即实际利率。

在投资持有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调整”明细账户金额。假设不考虑本金回收和资产减值因素,摊销成本=初始确认金额-累计利息调整摊销金额也等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的借方余额+利息调整的借方余额(贷方余额列为“-”)+应计利息的借方余额,即账面余额。可见,摊销成本的第一次调整是对“成本”明细科目的调整。二是调整“利息调整”和“应计利息”明细科目,三是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摊销成本在数量上等于账面价值。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注销著作权质权登记及申请材料

注销著作权质权登记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申请注销质权登记:(1)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2)主合同履行完毕的;(3)质权实现的;(4)质权人放弃质权的;(5)其他导致质权消灭的。申请人注销质权登记,应当提交《注销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注销登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交回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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