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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影视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6 08:24:14

简析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

一、权利内容的法定性

法定性有狭义、广义之分。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权利,都是由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不存在任何法律规定之外的权利,譬如没有所谓天赋的权利。具体涉及到某种权利的具体内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该权利的具体内容,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余地,一旦发生一定的法律事件,就必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这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情况,我们称该权利的内容具有法定性,这是法定性的狭义含义;另一种情况,则是由法律规定权利内容的一定范围,至于具体的当事人之间究竟存在哪些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允许当事人自行设定、约定。只要这种设定或约定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法律就确认其有效,并予以保护。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当事人的设定或约定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在合同中约定的债权就属于后一种情况。软件著作权具有狭义上的法定性。因软件著作权的权能均由法律一一直接规定,凡是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能成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例如,功能性使用就不是软件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在软件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对受方功能性使用该软件的范围加以限制的条款(如限制受方运行程序的机器类型、使用者范围等),这时候,供方所取得的是一种合同债权,而不是软件著作权。受方如果超范围进行运行,仅仅构成违约,不构成侵权。

二、权利的产生不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

法律意义上的个别确认,是指由专门的确认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对特定的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予以明确地肯定或否定,从而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例如,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确认,合同管理机关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都属于法律上的个别确认。知识产权的产生一般都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一个国家的法律保护哪些知识产权,这既反映该国的国家政策,又反映该国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水平。凡在知识产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对某一类科技、文化成果实行保护,这是对该类知识产权的一般确认。在获得一般确认的前提下,具有特定内容的某一具体的科技、文化成果的创造者,若想真正取得这种权利,还必须经过个别确认的过程。没有经过这种个别确认,即使该知识产品已经具备了取得知识产权的一切实质要件,也不等于就取得了权利。

我国的《专利法》和《商标法》都规定了个别确认制度。凡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都必须首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专利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取得专利权。商标也是一样,具备申请条件的商标须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才享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具体地说就是,著作权因作品的完成而产生,作品一俟创作出来就自动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不需履行任何手续。目前,多数已建立了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国家都采取自动保护原则。虽然某些国家规定了交纳样书的制度,其目的仅在于方便行政管理和保存文献,与著作权的取得无关。我国著作权法对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取得没有规定任何形式上的手续。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却规定了软件登记制度。那么,软件的登记制度算不算是对软件著作权的个

三、兼有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双重属性,但精神权利的属性较弱

《条例》第九条所规定的五项权利中,第(一)项规定的发表权和第(二)项规定的开发者身份权均属于精神权利;而第(三)项规定的使用权、第(四)项规定的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第(五)项规定的转让权则属于经济权利。由于计算机软件是一种实用工具,创作它是为了满足实际运行的需要,而并非为了表达思想、感情。因此软件作品的精神权利远不如它的经济权利重要。相应地,法律对于软件作品之精神权利的保护就比对一般的作品之精神权利的保护为弱。例如,《条例》中就没有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也没有规定作为精神权利的修改权。

四、不完全的独占性

软件著作权具有独占性,但是有例外。象专利、商标这些知识产权领域里,一项知识产品上只能产生一个知识产权。如果两个人各自独立地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局只能根据先发明原则或者先申请原则授予其中一人专利权。如果是同时发明或者同时申请,也不能对每一个申请人都授予专利权,只能要么一人放弃申请,要么两人共有一项专利权。当然,共有不是分别所有,共有的对象是一个权利而非两个权利。可见,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完全的、绝对的独占权利,权利人在一切情况下都排除他人也享有该权利的可能性。著作权则不然。作品的构成条件要求独创性但不要求首创性。如果两部作品一模一样,实质上仅仅是一个知识产品,但只要两个作者都是独立创作的,法律允许他们分别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同一知识产品上并存了两个著作权。因此,我们说著作权的独占性不是绝对的,而是不完全的。

上海版权登记公司:讲解商标和版权都有哪些好处

1,版权在先注册的,商标法明确规定著作权享有在先权利,著作权人没许可的,具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侵权。

2,LOGO或商标图形一样可以维权,如果他人把商标标识使用在别的地方,可以使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

3,商标注册同时受版权保护,版权下证快,商标被驳回可以用版权来作为证据使用。

4,商标版权化有效预防商标撤三,目的是防止商标持有人不合理注册商标,让商标资源合理有效的利益起来。从商标版权化的保护之下,商标权利人即使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禁止他人使用。

源程序是由编程设计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发展以及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工作程序可以编写制作而成的代码化指令时间序列;目标用户程序是由数字“0”和“1”组成一个二进制数据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部分组成的指令通过序列;

条件一:申请进行登记的软件企业应当由计算机应用程序(源程序项目或者发展目标管理程序)和有关的文档组成。源程序是由编程设计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发展以及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工作程序可以编写制作而成的代码化指令时间序列;目标用户程序是由数字0和1组成一个二进制数据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部分组成的指令通过序列;文档是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国家有关的文字说明企业资料。如:软件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

条件二: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可以独立进行开发研究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文化载体上的软件。即:软件设计应当是我们已经没有固定了表达不同形式发展并在数据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条件三:申请注册所需软件应已发布。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企业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管理软件,或者就是为了我们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进行展示设计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管理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分析鉴定的软件和在中国科技创新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主要形式介绍系统软件不属于发表。

条件四:要求企业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国家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即:一个软件上海版权登记应用程序应被限制到发布一个独立的,该软件可以独立运行。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进行独立使用、能够有效实现具有一定社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扩展资料:准备材料包括:1、软件著作权登记简要申请表2、企业实现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者一个单位公司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3、软件说明书提供word文档(软件功能操作手册);要求图文并茂,图片清晰可见(图片上如果含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备注:软件不是管理类的,比如是控制类软件,游戏软件,仪器设备软件,嵌入式软件等必须要提供软件设计文档。有软件有操作界面的:包括软件设计文档+操作手册无接口:只需提供详细的软件设计文档即可

著作权的取得途径,是指如何就取得著作权或者著作权是如何产生的,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类,取得理论仍然适用于著作权。

从来源的方式来看,著作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承取得,与其他的知识产权取得并无不同。著作权的取得途径如下:

1、递交作品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具体包括:作品登记申请书,著作权人的身份资料,需作者签名;

2、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文件;

3、作品说明书,包括作品简介说明作品章数,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作品的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独立完成,是否已发表,或者是以什么形式发表,如果未有发表,说明拟发表的时间以及何种方式;

4、代理人受托书以及其身份证明的文件;

商标注册的申请流程包含如下:

1、申请途径:可以亲自去商标注册局去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结构代办;

2、申请费用:需要向商标局缴纳六百的费用,委托代理机构代办的,需要缴纳服务费;其中,如果是个人申请的话所需要的资料有:①,商标图样②,注册商标需要使用的服务跟范围③,身份证明的文件。如果是企业申请的话,所要附加的东西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的程序又有以下:

1、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没有相近或者是相同的商标申请过,就可以申请制作,递交申请了;

2、在申请递交的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商标局会下达一个受理的通知书,这是形式审查;

3、形式审查完毕之后,会进入到实质审查的阶段,这个阶段需要的时间大概在九个月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通过的话,就会进入三个月的异议期间;

5、在异议期间无人提出异议的,就可以注册拿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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