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美术品注册成功后拥有哪些权利?

美术品注册成功后拥有哪些权利?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1 08:55:39

上海著作权登记始终遵循自愿原则,登记后即享有相应的著作权。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是一件美术品注册成功后,拥有哪些权利?大家一起来学习。

一、美术作品著作权注册成功后所拥有的权利。1、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录、翻录、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个或多个作品的权利。2、展览权:公开展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3、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将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公众。4、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暂时使用电影作品及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制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除计算机软件不作为主要租赁物。5、改写权:修改作品和创造有创意的新作品的权利。6、表演权:有权公开表演作品,并以各种方式公开播送作品。

7.翻译权:一种语言文字转换为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8、汇编权:挑选或编排一部作品或一部作品的一部分的权利。9、放映权利: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复制艺术、摄影、电影以及以类似摄制方式制作的作品等。

10、广播权:有权以无线方式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将广播作品传播给公众的权利。11、信息网络传播权: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将作品提供给公众,使公众能够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12、摄制权:由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3、著作权人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如果有任何商标、专利、版权问题,欢迎留言哦。

著作权,可继承的,只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宜分割。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一般不能继承。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那么,在著作权继承中应该注意的问题都有什么?

1、著作权,可继承的,只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这一规定表明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融会贯通亡后,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可以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公民个人所有的其他合法财产一样,在公民死亡后,即成为公民个人遗产的组成部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2、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宜分割。

著作权与一般财产权有很大区别,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可分。如一部稿子只有通过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权利的行使,才会得到稿酬和其他经济利益。所以菱权是一个整体,在作为遗产继承时,不宜进行分割。如继承人为两人或数人,继承著作权时,可以采用折价、共有、给予补偿等方式处理。

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一般不能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权利或义务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得侵犯,其目的在于保护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受他人侵犯,这是一项消极权能,并不是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带来什么积极利益,所以说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著作人身权能不存在继承问题。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这一规定表明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品时,有权自主地决定是否发表作者的遗作,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表遗作;同时,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实际取得了遗作的发表权,所以我们认为,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由作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4、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

5、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6、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作品著作权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申请软件著作权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软件著作权需提交的材料:

(1)软件上海著作权登记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

(2)软件著作权登记标识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认证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认证材料。程序和文件的标识材料应由源程序和任何种类文件前后连续30页组成。如果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件少于60页,应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件。除非在某些情况下,程序每页不得少于50行,文件每页不得少于30行。

(3)相关证明文件。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若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中的软件且著作权属于书面合同或项目任务书,应提交合同或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处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书;

4.软件著作权登记如果申请人是该权利的继承人、受让人或接收人,申请人应提交该权利的继承人、受让人或接收人的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认证材料的特别存款如果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认证,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认证材料的特别存款:

1。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源程序前后连续30页,其中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已存源程序的50%;

2.应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源程序的前10个连续页,加上源程序任何部分的50个连续页;

3.目标程序前后连续30页应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加上源程序任意部分连续20页。

4.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文件申请特别存款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5)封存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封存源程序、文件或样本。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或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公司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哪些材料?你好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般需要以下材料:资格证书:申请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格证书。如果申请人是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相关表格:符合相关部门规范的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提供源代码:你必须提供连续30页,每页50行,总共3000行的源代码。如果少于3000行,您可以全部提交。

说明:一般来说,应提供十页以上的设计说明或操作说明文件;代理证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需提供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据我所知,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会选择第三方来申请,比如变色龙云,因为他们对它比较熟悉,申请容易,费用也比较合适。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什么手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对软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版权所有: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